紫晴 發表於 2013-6-17 17:05:49

暴怒與崩潰——從自體心理學角度解釋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一、什麼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起源
  1973年8月23日,兩名有前科的罪犯Olsson與Olofsson,在意圖搶劫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內最大的一家銀行失敗後,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在警方與歹徒僵持了130個小時之後,因歹徒放棄而結束。 然而這起事件發生後幾個月,這四名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他們拒絕在法院指控這些綁匪,甚至還為他們籌措法律辯護的資金,他們都表明並不痛恨歹徒,並表達他們對歹徒非但沒有傷害他們卻對他們照顧的感激,並對警察採取敵對態度。 更甚者,人質中一名女職員Christian竟然還愛上劫匪Olsson,並與他在服刑期間訂婚。
這兩名搶匪劫持人質達六天之久,在這期間他們威脅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時也表現出仁慈的一面。 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錯綜轉變下,這四名人質抗拒政府最終營救他們的努力。 這件事激發了社會科學家,他們想要了解在擄人者與遭挾持者之間的這份感情結合,到底是發生在這起斯德哥爾摩銀行搶案的一宗特例,還是這種情感結合代表了一種普遍的心理反應。 而後來的研究顯示,類似現象令人驚訝的普遍。 僅僅一年之隔,1974年,美國報業大王赫斯的千金被恐怖組織“新人民軍”綁架,最後自己也穿上了軍裝,參加到搶劫銀行的隊伍中,並對恐怖份子表示感謝。 由於這種受害者屈服於施暴者的現像被人所關注和研究,始於斯德哥爾摩人質綁架事件,以後人們將這種受害者的看似自相矛盾的心理表現命名為斯德哥爾摩綜合症(Stockholm syndrome)
研究者後來發現,這種症候群的例子可見諸於各種不同的經驗中:從集中營囚犯、戰俘、受虐婦女亂倫的受害者。 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這種特殊的心理現象?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背後,有沒有蘊含著其他的人類心靈的規律呢?


界定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又稱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或者稱為人質情結或人質綜合症,通常來說,西方心理學家這樣解釋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一種“看似矛盾的心理現象,在其中,綁架者(施暴者)和人質(受害者)之間形成了一種積極的情感連接,考慮到受害者曾忍受著令人恐懼的苦難遭遇,這種積極的情感連接似乎發生的不合常理”⑴。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患者體現出以下3個特徵:
  1、受害者對施暴者有積極的情感連接;
  2、受害者對營救當局表現出恐懼、不信任甚至憤怒的態度;
  3、施暴者對受害者有積極的情感連接,好像他們將其看成是普通人一樣。
並不是所有的人質案件都會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症,這種心理現象的發生是有條件的,一般來說,必須滿足以下4個條件,方可產生⑵:
  1、 個體在被俘狀態,無法逃出,且依賴於俘獲者生存,俘獲者成為控制被俘者基本生存需要以及生命本身的那個人;
  2、 人質與其他人隔離,可以獲得的僅僅是綁架者的想法,綁架者將會屏蔽掉一切來自於外界的信息;
  3、 綁架者威脅人質生命,並使其認識到他們有這個能力,人質認為與綁架者結盟則會比抵抗他們更加安全;
  4、 人質看到綁架者對其施予了一定程度的仁慈,而這種仁慈是形成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基礎,不過人質把這種減少的虐待行為誤解為仁慈和友善,並因此對綁架者懷有感激的心態,如果只有虐待和懲罰,人質則只會反應恐懼和憎恨;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稱之為“斯德哥爾摩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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